現今企業已不再像過去一樣只專注於提升財務績效,員工關係、社會影響,以及環境保護也成為企業經營的重點。不只企業開始重視 ESG 議題,金融機構、國際評級機構,也都開始把 ESG 納入到投融資以及評等機制的考量因素中。究竟 ESG 是什麼,國際上又有那些重要原則,而台灣又是如何推行永續轉型的?今天就帶大家來一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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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當道!企業與金融機構如何實踐永續發展
本文將介紹 ESG 與綠色金融的定義,以及國際和台灣推動永續發展之情形。
一、什麼是 ESG?
ESG 為 Environment(環境保護)、Social(社會責任),以及 Governance(公司治理)三個字的字母縮寫,是聯合國於 2004 年首度提出的概念。當時聯合國發布了《Who Cares Wins》報告,由 20 家金融機構共同研究,提出將ESG 因素納入投資、資產管理等領域,能為股東增加更多價值的想法。因此,最早 ESG 提案是由金融業發起的,後來才慢慢在其他產業及領域普及。
ESG 概念的普及象徵著企業除了財務表現之外,也要同時兼顧員工、社會和環境等其他面向,因此逐漸成為評估企業經營表現的新形態指標之一。
ESG 三大構面相關議題
資料整理:BZNK
二、綠色金融定義與原則
簡單來說,綠色金融就是將環境因素納入考量,所推出的金融產品與服務,不論是放貸、投資、保險、債券等,只要是對環境友善的金融活動,都可以稱為綠色金融。
有別於傳統的金融活動,綠色金融把經濟收益性以外的環境問題也納入了投融資等金融決策的重要評估項目中。
為了響應並推廣綠色金融的發展,國際間也已經建立了許多綠色金融相關的重要原則,以下列舉四個:
- 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s)
赤道原則是 2003 年由荷蘭銀行、世界銀行旗下的國際金融公司,以及花旗集團、英國巴克萊銀行和西德意志銀行,以「赤道完美代表南北平衡」為出發點,所建立之準則,讓金融機構自願遵循,並協助金融機構判斷、評估和管理環境與社會的風險。
採行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僅能為符合赤道原則條件的對象提供貸款,鼓勵銀行承擔一定程度的環境與社會責任,並藉此限制對環境有害的專案放款。截至 2022 年底,全球已有 38 個國家,共 138 間銀行加入赤道原則的行列。
- 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
2005 年時由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邀請全球大型機構投資人共同研擬,並在 2006 年於紐約證交所發表,為機構投資人提供投資準則,將 ESG 議題融入投資決策。全球簽署責任投資原則的投資機構已超過 3,000 家,管理的總資產規模也已超過 103 兆美元。
- 永續保險原則(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 PSI)
永續保險原則是 2012 年於聯合國永續發展會議中所發布,主要是提供保險業者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議題納入保險活動的全球準則。
- 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 PRB)
2019 年由聯合國宣布的責任銀行原則,簡稱為 PRB 原則,是由 49 個國家、超過 30 銀行共同自願發起,針對銀行業務層面融入永續發展之元素,以實現聯合國 2030 年 SDGs 永續發展目標及巴黎協議目標。
永續責任銀行需要確保目標和決策等皆與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巴黎協議保持一致性的目標,並透過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減少經濟活動對環境社會的負面影響。然而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因此無法簽署加入,僅能靠銀行自願性遵守,目前國內已有國泰世華銀行和中國信託銀行兩家自願遵守。
三、台灣綠色金融發展現況
2017 年,我國金管會首次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1.0」,以鼓勵金融機構投、融資於綠能產業,並發展綠色金融產品為主軸,培育相關綠色金融人才,也鼓勵企業進行減碳與綠色轉型;2020 年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2.0」,不僅致力於提高金融機構對於綠色產業的風險控管能力,更建置 ESG 資訊平台,強化上市櫃公司 ESG 資訊揭露的內容與品質。
為了持續整合金融資源,支持淨零轉型,2022 年更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從揭露碳排資訊,由投融資推動整體產業減碳,到整合資料和數據,以強化氣候韌性與因應風險之能力,政府都十分積極地從佈局、資金、資料等面向推動綠色金融。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1.0 & 2.0 概覽
資料來源:行政院,資料整理:BZNK